在司法实践中,
取保候审的申请往往是由涉嫌
违法犯罪者本人、被告人或者他们的法律
代表人,
直系亲属以及
辩护律师直接向办案机构提出。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办案机关覆盖了广泛范围,例如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等。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需准备书面的申请书,同时还须提交必要的
担保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