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者未
签署合同便自行离职的情况下,通常无法获取到相应的
经济补偿或
赔偿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从开始聘用劳动者之日起满一个月仍未与其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请求,要求其按月支付
双倍工资,且最长支付期限为11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