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将经过约五至六个月的周期方能结束。
然而,对于
犯罪嫌疑人的取保候审,我们必须明确一点,那就是其最长时限为十二个月。
此外,根据我国法律
法规,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
起诉的案件,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若涉及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则可延长半个月。同样地,人
民法院在审理
公诉案件时,也应在收到案件之日起两个月内进行宣判,最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存在相关规定情形之一的,需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方可延长三个月;如遇特殊情况仍需延长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
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