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
刑事拘留时间通常不会超越三十七天。该时间段包括了在
侦查机关决定对
犯罪嫌疑人实施
拘留之后,最长期限为三十天的侦查工作期,以及在特定条件之下,需要获得上级检察机关批准后,才能将
拘留期限延长一天至十四天。若所涉案件较为严重且错综复杂的话,则需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的慎重考虑和批准,方可再次延长十五天。因此,总体而言,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可达到四十二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
被拘留人送看守所
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
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
期限届满,仍不能
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