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
警告知相关方需承担全部责任后,若事后发现存在异议,理论上来说是有权力进行
申诉或反悔的。若事故中出现
人员伤亡及严重
财产损失等情况,有关
当事人如在收到《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三个工作日内,便可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一份详细的复议申请书。
依据相关规定,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于收到当事人提交的复议申请书五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是否接受申请的决定。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
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
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
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
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