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车过程中遭受
追尾事故,若
责任方拒绝
赔偿,可考虑以下几种应对措施:
首先,倘若对方持有事故报告,但未经妥善处理,车辆将无法顺利通过年度检查。
此外,如对方已向保险公司提交申请,而无您的维修发票作为凭证,其保险将无法正式结案,届时保险公司将会催促对方与其取得联络。
其次,您还可以寻求自身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协助,运用“
代位求偿”权利,令保险公司先行支付相关款项。
最后,如若以上方法均未能解决问题,您有权依据
事故认定书对责任方及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提
起诉讼。
《道路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
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
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