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盗窃罪的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寻找并联系受害者将是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任务之一。
这一职能的理由在于,公安机关需要将涉案人员所获得的不法财产归还给特定的权利持有人即
被害人。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指示,
犯罪嫌疑人通过
违法渠道获取的所有财产,均应遭到追回或责令退还。对于无辜受累的被害人而言,其合理拥有的财产也应及时归还以保障其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