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他人生命安全所造成之
经济损失的
赔偿额度,将根据您本人因受伤支付的相关费用、住院期间的具体状况以及贵方的
伤残等级等综合因素进行详细核算。在涉及轻微伤情的案件中,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伤害赔偿事项尚未出台明确规定,但我们可以参考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相关条款,以确保处理原则得以严格遵循,即若受害者因受到
人身损害而需承担各种医疗开支及由于事故影响无法正常工作导致收入下降,包括但不限于
医疗费用、
误工费、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住宿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用、必要的营养费等各种损失,均应由
行为人向其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