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被归类为对
个人财产权益进行侵犯的一种
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的明确规定,若此类行为已经达到了应受
刑事惩罚的程度,那么就必须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严厉的刑事
追责;反之,如果其所造成的损害尚未达到
刑事处罚的标准,则应由公安机关依据该法典中的相关条款,对其施以相应的
治安管理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在处理侵占罪案件时,是有权力进行
立案调查的,但最终是否立案,还需结合具体的案情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若侵占行为的情节较轻,可能仅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然而,若侵占行为的恶劣程度较高,甚至可能构成
犯罪,此时便需要依法追究其
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
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
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