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规定,
职务侵占罪的
刑事责任与其
犯罪金额密切关联,犯罪金额越高,所面临的
刑罚也将愈发严重。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该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
自首或者退赔行为能否减轻其刑事责任。在一般的情况下,自首和退赔行为往往会被视为减轻刑事责任的重要情节,但是否能真正减轻以及减轻的幅度,则需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最终判决来作出判断。实际执法过程中,法院在裁决减免刑事责任时,通常会全面考量被告的自首情节、退赔情况、
犯罪情节、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以决定是否给予减免以及减免的具体程度。若被告能够积极主动地
投案自首并退还
赃款,这通常会被视为其具有悔过表现,法院可能会酌情将此作为减轻刑事责任的理由。因此,尽管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并未明确规定自首或退赔可减轻刑事责任,但根据刑法的
基本原则和司法实践经验,职务侵占罪的被告如能自首并退赔,仍有可能获得法院酌情考虑,从而减轻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