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尝试以下几种方式来准确无误地查找到自己的
社保缴纳情况以及相关权益:
首先,前往辖区内的社保业务大厅进行咨询;
其次,您还可以亲自选择就近社保业务分部或社保局进行仔细查询了解;
此外,您也可以登录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同时,12333社保咨询服务热线也是您获取社保信息的可靠渠道之一;
另外,国家级
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支付宝及微信小程序、掌上12333应用软件以及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也都为大家提供了便捷的查询服务。在以上这些途径中,您务必注意对各种查询平台进行筛选识别,以防不慎导致
个人隐私信息泄露出去,给自身带来不便和风险。
再者,若您的社保乃由所在单位代为缴纳,单位方面有义务向您发送完整详细的社保缴费明细,因此,这份明细也完全能够经由您本人前往社保机构进行打印取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
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
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
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