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之后,其诉诸法律程序所适用的时效期限应该依据
保险合同的
类别而定。例如,倘若涉及到的是人寿保险合同,则该类保险的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索求支付保险金额的
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五年,该时限从他们明了或应当明了保险事件实际发生的那一日开始算起。
至于除人寿保险合同之外的其他类型保险合同而言,其向保险公司求偿或索赔保险金额的诉讼时效期间则为两年,同样是从他们知晓或应当知悉保险事件实际发生的日期起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