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个人所得税中的子女教育扣除规定如下:
(1)对于纳税人的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孩子们产生的相关教育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均可享受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纳税人作为父母有权利自由选择由其中一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或者他们还可以选择由双方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50%进行扣除,且此类具体的扣除方式在该纳税年度内将不得作出任何更改。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六条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