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
劳务合同者在提出
离职申请时不可立即离开工作岗位,若给用人单位带来
经济损失需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针对
劳动者而言,终止
劳动关系前应提前至少三十个自然日向用人单位提交
辞职申明书;而若是处于
试用期阶段,则应在
递交辞呈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外,当用人单位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规定的任一种用工
违法行为,劳动者均有权单方结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
劳务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
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
保密义务或者
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