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
犯罪金额判定标准在各区域内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然而通常而言,依据我国于修订并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明文规定,侵占罪是对于因
受托而代为管理的他人财产,未经合法程序进行占有后,所涉及到的
犯罪行为。
至于犯罪金额较大的标准,一般由各地高级人
民法院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及社会治安状况等因素予以确定,且需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故此,关于实际的犯罪金额较大标准,请参阅当地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规定。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侵犯财产犯罪数额认定标准的通知》(粤高法刑二〔2013〕13号)明确指出,侵占罪的犯罪金额较大的起点为人民币5000元至2万元。
然而,这仅为一个示例,具体的犯罪金额标准仍需参照当地的相关法律
法规加以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