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与
刑事拘留在法律含义上属于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前者往往指的是针对潜在的罪犯或者已经定罪的囚犯所实施的长期性剥夺人身自由的惩罚手段或者安全防范措施;
然而,后者则是
刑事司法程序中采取的一种暂时性的
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防止
犯罪嫌疑人逃避调查或者继续从事
违法活动。需要明确指出的是,羁押并不包含于刑事拘留之中,这两者在法律性质、适用条件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等多个层面均存在显著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
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