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侵占罪,其本质在于
行为人蓄意违背他人意愿,将他人寄托于己方保管的财产、被遗忘的物品或是
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同时拒绝归还给原所有者。而
盗窃罪,则是指行为人为满足自身私欲,未经允许便擅自
窃取他人所拥有的价值较高的财物,或者是多次进行此类行为。
2、两者在
犯罪对象上存在显著区别。侵占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行为人受他人委托代为保管的财产,或者是他人遗失的物品以及埋藏物。在实施侵占行为前,这些财物已经
由他人合法持有;
然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则仅仅局限于他人所持有的动产。在实施盗窃行为前,这些财物并未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掌控之中,必须通过秘密窃取的方式来实现
非法占有。换言之,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自己持有但属于他人的财物”,而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则是“他人持有但属于他人的财物”。
3、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上,二者亦有所差异。侵占罪在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时,被占有的财物已经处在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只需采用欺骗、抵赖等手段,使得原本合法的持有转变为非法占有即可。侵占罪的手段既可以是秘密的,也可以是公开的甚至是半公开的;相比之下,盗窃罪在非法获取财物之前,财物并不在行为人的实际控制之下,行为人需要借助秘密窃取的手段才能实现非法占有。
4、要构成侵占罪,除了涉案金额较大之外,还需具备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这一关键情节;而对于盗窃罪而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涉案金额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例如
多次盗窃),即便没有达到
数额较大的标准,同样可以构成犯罪。即使在盗窃他人财物后,行为人又将财物归还给受害者,也无法改变其
犯罪事实的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