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需要前往法院提
起诉讼时,以下流程可能对您有所帮助:
1.撰写
起诉状,这包括详细阐述原被告双方的
身份信息以及明确列出您的
诉讼请求,也就是您在这场
诉讼中的具体诉求和希望达成的结果。
最后,您还需详尽描述事情的起因、经过与结果;
2.请携带起诉状及相关
证据材料前往您所在地的法院
立案大厅进行立案申请。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收到您的申请并予以确认后,会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应的举证通知,而你也将收到法院为你下发的举证通知以及对方的
答辩状;
3.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他们将会为被告方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等文件,同时也会向您发送举证通知以及对方的答辩状。在这个过程中,您需要仔细阅读这些文件,以便做好充分的准备;
4.法院在确定了开庭日期后,会向您和对方分别送达
传票,请务必按照传票上所注明的时间准时出席法庭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