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取保候审的申请。对于那些已经被
羁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继承人与
近亲而言,他们具有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的权利。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遭到
逮捕,那么他所聘请的
律师也有权为他申请取保候审。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取保候审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提交。
2、关于取保候审的决策。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在接收到取保候审请求或者申请后,必须在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回应。当决定批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取保候审的时候,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审批认可,并且需要由他们签署《
取保候审决定书》与《执行
取保候审通知书》。
同时,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保
证人或者交付
保证金。如果发现不满足取保候审的法定条件,则将不会批准取保候审。
如若不予批准,应当告知申请人相关情况,并详细解释不予以批准的原因。当然,除了以上的客观标准外,根据案情实际需要,司法机关仍然有自由裁量权来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
3、关于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
执行机构是公安机关。当公安机关开始执行取保候审的判决时,他们会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公开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要求其签字或盖章,同时也要告知他们在
取保候审期间应该遵守哪些特定的规定。若在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违反第71条所述的禁止事项,待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将会把保证金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通知保证人解除
担保责任。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