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若在
保证期间严格遵守
取保候审义务,那么
期限届满后,需将
保证金如数返还
当事人。
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何时,只要在取保候审过程中遵纪守法并符合相关规定,保证金均应退还。决定机关在确定保证金金额时,应全面考虑以下因素:为确保
诉讼程序顺利开展所需保障;被取保候审人可能对社会构成的潜在危害;案情的严重程度及性质、情节;可能面临的
刑事处罚严厉程度;以及被取保候审人的实际经济状况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二条,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
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
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