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质疑,
谁举证”这一原则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和规定。其具体含义是:对于
当事人所提出的主张,他们必须进行充分的
证据收集并予以证明;若是无法举证来支持自家的立场,那么就需要承担可能因此而导致
败诉结果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
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
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