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之际,相应的
劳动关系将自动解除。若员工仍继续留任于该单位工作,则双方将形成事实上的劳动
雇佣关系,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早与用人单位协商并
续签新的劳动合同。
1.若用人单位决定不再
续签劳动合同,那么他们有义务对员工进行适当的经济补偿。
2.而对于员工方面,如果他们选择不再续签劳动合同,也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区分处理:
(1)若用人单位保持原有的
劳动条件或进一步提升原有劳动条件,但员工仍然拒绝续签,此时用人单位无需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
(2)反之,若用人单位降低了原有的劳动条件,导致员工无法接受而不愿续签,那么用人单位还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补偿责任。
3.另外,如果员工未能及时续签劳动合同,且未满一年,那么他们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每月向其支付双倍的
工资作为
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
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