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
非法采砂活动的情况,有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规定的“
非法采矿罪”以及“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两大类
罪名。关于能否对涉案人员进行
保释候审的处理,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例如考虑到他们的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大小、是否真诚地承认相关罪行等等多方面的因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第六十七条中明确指出,如果
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或者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通过保释候审并不会导致社会
公共安全受到威胁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对其进行保释候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