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交通事故导致出现损失时,如因保险公司没有进行相应
赔偿而感到不满,您有权选择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提出投诉,或依法向法院提
起诉讼以寻求解决方案。
然而,若所涉损失并非在
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那么保险公司便具备了法律依据,无需对此类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关于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
诉讼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需要确定
管辖法院。在正式提起
诉讼之前,必须先明确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住所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被告住所地与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应向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次,撰写
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应当详细列明以下内容:
(1)原告及被告的基本情况,对于已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情况,原告应在起诉状中予以注明,同时尽可能提供被告的详细信息以及原籍地址;
(2)
诉讼请求,内容应当具体且明确,例如,若涉及给付财物,应明确财物的种类和数量;若涉及给付行为,应明确要求何种行为或禁止何种行为;
(3)事实和理由,这部分内容是
民事诉讼原告对其诉讼请求的有力支撑和证明;
(4)署名和日期,由原告亲自签字或加盖公章,并注明日期。
再次,整理
证据材料。
交通事故诉讼所需提供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交通事故案件中
当事人主体身份的相关证据;
(2)
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相关证据;
(3)原告伤势、病情的相关证据;
(4)当事人
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
然后,前往管辖地所在法院提交起诉状并附上相关证据。接着,缴纳相关费用。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日内预先支付
案件受理费和其他
诉讼费用。
最后,等待法院审理判决。在完成
立案手续之后,案件将由法院按照预定的时间表进行
开庭审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若
判决生效后,
判决书确定的履行
期限届满,但对方仍未完全履行赔偿义务,此时即可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