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由商业保险公司提出的非正当原因造成的拒赔,那么投保人或者是保单的受益者便可以采取如下专业手段进
行权益保护:
(一)与该保险公司先行进行协商洽谈,尝试签署和解协议以解决问题;
(二)寻求双方均信任的第三方机构或基层调解组织的协助,申请进行调解工作;
(三)若
保险合同中存在
仲裁协议,则可向协议中约定的
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四)直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五)此外,还可以选择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投诉等其他方式。
其次,如果是由用人单位提出的
社会保险拒赔(仅限于工伤
赔偿方面),
劳动者同样可以采取以下专业途径进行维权: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同时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参与协商过程;
(二)向企业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
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三)向工会寻求帮助,由工会代表劳动者出面争取权益,用人单位应予以认真研究处理,并向工会做出明确答复;
(四)在一年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期间内,向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五)经过
劳动仲裁程序后,如仍未能解决问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六)除上述方式外,还有其他可行的维权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