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前已拥有了
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时,倘若其在离岗之后依然能够借助于曾经担任职务的便利,或以前职权和地位所滋生的种种优势条件,来为其他人谋求私利,并通过这种方式涉嫌非法收取来自他人的贿赂资产,且达到相应的较大金额标准,甚至在其他
犯罪情节方面具备更为严重的情况,那么他/她将可能被判定犯下
受贿罪。
然而,若退休人员在离岗之后并未利用过去的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所带来的优势条件,那么通常情况下,他们不会被认定为受贿罪的罪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
受贿论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