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诈骗十八万元可能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同时还将面临相应
罚金的
处罚。具体而言,这是由于十八万元已然超过了法律所规定的“
数额巨大”这一范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诈骗
犯罪行为的数额有明确的定型,即: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将被认定为“
数额较大”;而当
诈骗金额达到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时,则将被认定为“数额巨大”;
至于诈骗金额高达人民币五十万元以上者,则将被认定为“
数额特别巨大”。
然而,具体的数额标准仍需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
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根据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综合考虑,并在法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制定出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最后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