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债务问题时,双方
当事人有责任通过友好协商找到解决方法。方法之一便是按照协议规定来分期分批地偿还款项。另一种可能的办法是由
债务人以
提供劳务等方式来完成偿付工作。当出现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对方在具备履行能力且银行账户内有充足余额的前提下拒绝偿还款项,我们有权决定采取
强制执行措施,申请对其所有的可予执行资产进行执行。
然而,若对方实在无法承担债务或没有任何可执行资产,法院必定会裁决暂时终止
执行程序,直到其具备偿还能力之后再向法庭提出申请
恢复执行。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
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
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
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
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