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件并非全权交由监察委员会来处理,相反地,这个罪行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监管,然而在涉及到国有企业、公立事业单位等特定行业时,则由检察院进行
立案侦查的职责。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职务侵占行为属于典型的
刑事犯罪范畴。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