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应该采取主动并及时地去学习和理解有关的
劳动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的政策动态,以便能够依照法规进行有效的维权行动。
其次,在处理
劳动争议时,我们应当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以公正公正的态度摆出事实,阐述理据。
再次,我们可以寻求通过合法的调解机构进行妥善的调解解决方案。
此外,当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时,我们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的劳动仲裁申请。
最后,如果条件符合,我们还可以选择向法律维权中心或者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劳动争议方面的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我们也需要明确在劳动争议处理过程中,各方
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因
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
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
除名、辞退和
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
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
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