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
醉驾导致他
人死亡的事故时,这无疑构成了极为严重的
交通肇事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此类事件的
犯罪嫌疑人都无法获得批准进行
取保候审的程序。取保候审作为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适用于那些可能被判处
行政处罚或
拘役,或是可能被单独适用某种
附加刑法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同时也包括那些可能被判处
有期徒刑及以上
刑罚,如果对他们执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风险的犯罪嫌疑人与被告。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
醉酒驾车导致他人死亡所可能面临的
刑事责任并不仅仅局限于
危险驾驶罪和
交通肇事罪等
罪名,这些罪行通常会被判处较为严厉的刑罚,因此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