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男方背负
债务而女方对此毫不知情,若该债务是为了维持家庭基本生活开支所产生的,那便应当视之为
夫妻共同债务。尽管女方并未了解到实际情况,但仍然需要对该笔
债务承担相应的偿还义务。反之,若该债务属于男方单方面的个人财务负担,不论女方是否知情,均无需承担任何偿还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
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