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第七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倘若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在接受
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
法规,未曾触犯第七十一条所规定的各项事项,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他们便有权凭着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书或相关司法法律文件前往银行,办理
保证金的退
还手续。关于保证金的具体领取流程,通常会由公安机关或
司法机关指定的特定银行负责实施,这其中可能涉及到提交相关法律文件、
身份证明以及保证金收款凭证等法定资料文件,并依照各家银行的具体操作规范完成相应的取款手续处理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
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