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银行
债务并在
诉讼后陷入经济困境
无力偿还的个人或组织,可能会面临
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若经法院判定生效的法律清偿裁决书要求其履行债务责任,但义务人仍然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时,
债权人有权依法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同时,该
债务人亦有可能被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而在生活与商业活动中受到诸多限制。
《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
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
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