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宅基地仅限于本村村民享有。若子女户籍已转为城镇居民身份,则其将无权再享用本村宅基地权益。
另外,倘若农村父母因故离世,他们所持有宅基地也将交由村集体处置回收。
然而,如若宅基地之上尚建有人居住的房屋,那么无论子女户籍状况如何,都可优先依法
继承此建筑物。在此期间内,直至房舍破败毁灭为止,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宅基地仍可正常使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的明文规定:
第三百六十二条,阐述了
宅基地使用权的明确定义;第三百六十三条指出,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以及转让等事项均需遵守土地管理及其他国家颁布的相关规定;而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则具体解释了何为“遗产”,即公民在离世之后遗留下的合法私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
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