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程序如下:
首先,应向具备相应权限的法庭
立案部门提交
诉讼申请书,从而正式启动投诉进程;
其次,对于符合
起诉要求的案件,法院将进行仔细审查并予以受理,若经审查确信其具备起诉资格,则应在收到申请的七个自然日内完成立案工作;
再次,一旦
立案条件得到满足,法院会立即通知投诉方于七个自然日内交纳
诉讼费用,待相关费用支付完毕后即正式立案处理;如果申请人的投诉不符合
立案标准,法院有权作出不予受理或者
驳回起诉的决定;
最后,在
案件受理之后,法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投诉人和相关人员关于
开庭时间、地点以及负责审理该案的法官等信息;在
开庭审理结束后,法院将对案件进行
公开宣判,并将判决结果以
书面形式送达给投诉人和相关人员,而
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
保险法》
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
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
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
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