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法院作出判决后,便无法再申请
办理取保候审。所谓取保候审,是指
侦查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要求
犯罪嫌疑人为案件的事由提供
担保人或者支付相应金额的
保证金,并且向其发出
保证书,以确保犯罪嫌疑人不会采取逃匿或者妨碍侦查等行为,同时必须随时接受
传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
强制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