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
交通事故中,若双方均为平等
责任方,各自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另外百分之五十的责任则应由另一方承担。因此,对方有权利要求我方对其所支付的修车费用进行百分之五十的
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机动车在
发生交通事故导致
人身伤害或
财产损失时,应当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
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
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