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行为并非必然要求进行
逮捕工作。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诉讼程序中使用的一项
强制措施,其适用于涉嫌
触犯法律者可能被判以
管制、
拘役或等同于单独运用
附加刑的惩罚,以及适用于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较重
刑罚的对象,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对社会构成潜在危险等情况时。而逮捕作为一种更为严酷的强制手段,往往适用于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犯罪嫌疑人,并且在采用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方式仍无法有效防止社会危害的情况下。因此,是否决定实施逮捕,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构的专业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