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那些并不涉及到
财产权益
纠纷的案子,我们将收取2000元至30000元不等作为
诉讼费用,但收费的具体数额会在这个范围内进行上下波动,不过无论怎样,如果收费的总金额低于2000元,那么我们将会按照2000元收费。每个案子上下波动的比例为20%。
(二)当涉及到财产权益纠纷时,我们会根据争议
标的额的大小来决定收费标准。具体来说,标的额在10万元以内(包括1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6%的费用;而在1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包括50万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的费用;以此类推,直到标的额达到5000万元及以上,此时我们将收取0.5%的费用。同样,每个案子上下波动的比例也是20%。但是,如果累计收费的总额低于2000元,我们仍然会按照2000元收费。
(三)关于计时收费的问题,我们的收费标准是每小时200元至2000元,具体的收费标准和结算方式将由
律师事务所和委托人共同商定并确定。每个案子上下波动的比例也是20%。
(四)如果在
诉讼过程中出现了反诉的情况,那么反诉部分的收费标准可以参照以上的标准适当降低。
(五)如果案件需要
发回重审,并且由原来的承办律师继续处理,那么我们可以考虑按照原来的收费标准适当降低收费。
(六)关于风险
代理收费的问题,最高
代理费的金额不能超过合同约定标的额的47.29%,除非是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法律服务。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