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同样需要受害方在知晓自身权益受到了损害以及责任承担方所有相关信息之后,才算进入了
债务追讨期限内的准备阶段。
然而,如果法律对此额外做出了其他明确规定,则应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
然而,若受害方在权益受损之日起已经超过了二十年的时间,那么人
民法院将不再对其提供任何形式的保护。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能会根据受害方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诉讼时效。
《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