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幸遭遇
交通事故,经查证,确属您全责,而对方拒绝签署责任确认书,在此情况下,您可依法请求警方出具正式版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
值得注意的是,仅有
简易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才需双方共同签字确认,而正式程序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则无需双方签字。
此外,警方要求签字的实际上是
责任认定书的送达回执,即无论是否签字,该
认定书均具有
法律效力。一旦取得认定书,您便可与保险公司及对方进行协商
赔偿事宜。如对方仍未积极配合,您可依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对方提供相关手续以协助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