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某个人下达取保候审的命令主要考虑到数个关键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了
犯罪嫌疑人的严重程度,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影响,
犯罪者的认错反悔,以及身体状况,是否可能逃避司法审判等等。在涉及轻微伤害这类情况下,倘若涉案嫌疑人并未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且拥有稳定的居住地和工作,亦或是有
担保人为其提供
担保,那么申请取保候审的成功率便会相应提高。
然而,最终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还需由负责处理此案的执法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