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罪的
量刑问题,主要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来裁定。即便受害者在事后表示原谅且选择撤销指控,然而,由于这属于
刑事公诉案件范畴,因此,
起诉的权利仍归于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
受害人并不具备直接
撤诉的权限。面对此类情况,法院会对
犯罪行为的情节、实施手段以及所导致的后果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考量,通常情况下,会依法判处被告3年以上10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若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甚至是
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