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罪的
犯罪构成要素在主观方面主要包括以下两个环节:
首先,
行为人务必清楚知晓自身所占有的、管理的那些财物本应该或者应当归还给其他人所有;
其次,行为人需具备非法占据的故意心理,这便意味着他意图永久性地剥夺他人对这些财物享有的所有权。这种故意心理具体表现为行为人对于返还或交付财物的行为采取拒绝态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犯罪嫌疑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
遗忘物、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