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在毫无不当行为或疏忽的情况下行使辞退权,需依照
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上一个月份薪资作为
代通知金的计算标准。
再者,对于被
裁员的员工,贵司应根据其在企业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
固定工资为基准的方式,对该名员工予以经济补偿。在此基础上,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如出现以下特定情境之一,可提前30天通过
书面形式通知
劳动者本人并给予一个月平均
工资的补助后方能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因病或非
职业病,在预定的医学治疗期结束之后仍然无法执行原有的工作任务;
(2)劳动者无法完成工作职责,经进行相应的培训或者调岗措施后,依然无法承担新的工作任务;
(3)签订劳资协议之时面临的具体客观状况发生重要转变,导致劳资协议中约定的部分条款无法继续履行,且经过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对劳资协议内容作出修改和更正的共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
因工负伤,在规定的
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
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