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案
当事人发生严重
拖欠债务纠纷并最终导致被告方向法院提出
诉讼,法院有权对该案件进行审查并根据原告提交的保全申请书,采取必要措施及时查封被告所拥有的房产、土地或资产等,以防备被告将其转移。经过法院全面的审理,假如确认
债务确实存在且具有实际法律意义,那么法庭将会判被告在特定时间段内向原告支付其应偿付的款项。若被告未能按时完成这一支付行为,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实施
强制执行。
为保障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法院依法有权查封、拍卖、变卖被告名下与其债务相关的财产,并从中获得的收入用以清偿
欠款。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如果
债权债务事实确凿,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如无法自行协商解决方案,便可按照相关程序前往人
民法院启动
诉讼程序。一般而言,法院要求原告向法院提交讼状与相关
证据,接着发放
传票给被告,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就案件召开公开审判。对于确实存在债权债务关系且持有相关证据支持的案件,法院通常会裁定债务方按照
判决书的要求履行还款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
履行义务的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