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碰撞犬只这一情况下,保险公司通常会对此类事件承担
赔偿责任。
根据严格规定于《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中指出,若被保人在驾驶或操控所投保的机动车期间,意外地引发了交通事故,使相关人员承受了生命伤害或是
财产损失,那么按照合约承诺,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应依照具体情况对受害方给予相应
赔偿。换言之,犬只亦可视为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因此当车辆与犬只发生碰撞后,车主有权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及
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
《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
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