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与
取保候审两者并非同一概念。所谓取保候审,乃是
刑事诉讼过程中所实施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然而缓刑,却属于
刑罚执行领域的一个重要环节。取保候审之意在于确保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不会故意回避侦查和审判工作,并且能够随时应召出庭受审,此举的目的在于维护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平;相比之下,缓刑则是针对已被判处某种刑罚的
犯罪分子,在特定期限内,以附带条件的形式
暂缓执行原判决所确定的刑罚,这是一种独特的刑罚执行制度。因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说,缓刑与取保候审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