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欲
离婚而男方又坚决反对此项决议时,事实上最多能够拖延大约六个月的时间,然而这还要看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在这种情况下,一方不同意的离婚事件只得经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当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离婚请求时,便可直接向当地的人
民法院提起
离婚诉讼。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对离婚案件的审理涉及到的是调解阶段;如果经调查发现,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且无法进行调解时,法院应批准离婚。然而,如果经过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驳回了
离婚申请,那么双方应当维持各自的生活状况并保持一定距离,直到超过一年后。只要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则应当视其为符合离婚条件,予以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
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